吉志办发〔2017〕21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的实际,现将《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传达,遵照执行。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试用期满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常京锁。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
1.思想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各项决策。
2.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熟悉和掌握本部门的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正确决策和开拓创新能力。
3.工作作风
求真务实,勤奋敬业,严格管理,勇于负责。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能够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4.工作实绩
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5.廉洁自律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三、考核程序及方法步骤
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被考核对象要严格对照干部考核的相关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自身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情况,认真撰写2000字左右的述职材料。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切忌空话、套话。述职报告于 11月21日前交办公室(含电子文档)。
2.民主测评。( 11月 22日)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班子领导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投票。
3.组织考察。( 11月22日)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在任职试用期间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谈话考察,谈话范围为委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省方志馆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在处室全体人员。考核人根据汇总的考核材料,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客观、公正地形成考核意见,并对考核对象写出任职试用期满考察报告,呈报党组。
4.党组确定任用(时间待定)
根据民主测评及考察结果,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正式任用。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考核。考核人员在考核期间,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来信、来电和来访,确保此次干部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监督电话:88905639
监督联系人:机关纪委纪检委员 刘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