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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编年史—1679年(康熙十八年)

发布时间:2017-12-01 08:42:00   来源:  字体显示:

  1679年(康熙十八年)

  10月4日(八月三十日) 参加平定“三藩之乱”的吉林、宁古塔官兵撤至京师。

  11月29日(十月二十七日) 吏、户、兵、刑四部奏请颁行私采人参处罚条例。规定:私采人参为首者处绞,随从者枷责。同时令各驻防官兵于采参来往途中增设关卡严查,以杜绝私采人参之弊。

  是年 规定凡军罪及免死拟流人犯,一律安插于吉林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