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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百年工商人物—丛占林

发布时间:2017-11-20 09:40:00   来源:  字体显示:

  丛占林,长春联营机械厂副厂长,原长春市民建、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辽宁省西丰县人,生于1913年。幼时因家贫曾随祖父放猪,其父力主供他上学。小学毕业后,考入奉天省立第一工科学校,一年肄业。因家境所限,辍学在家乡任村会计员,继而先后在绥滨县、方正县及三江省公署任职员。他深以当亡国奴为耻,遂回老家西丰县合作社工作。

  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他抱着实业建国的思想,于1946年由家乡来到长春,在东北生产管理局长春分局接管的伪东洋金属和满洲佃田工作。当时他热情很高,但不久即认识到国民党的腐败,希望破灭。

  1948年3月,丛占林经友人介绍参加解放军松江前线16指挥部,任地下工作者,接受了对长春市内工厂的保护任务。他以生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名义到国民党军守备56师修械所秘密开展工作,很好地保护了第一铁工厂和修械所的器材,以及造纸厂和制药厂的设备,为接收提供方便。同年10月长春解放后,他为公安局做了一些工作。

  1949年,丛占林与友人合作,开设了建东铁工厂,任副经理。因办事公道,被选为铁工业同业公会副主委,主委是义大铁工厂的经理胡占波。

  1950年,丛占林、胡占波响应政府号召,组织义大、建东、兴东、公利等11家铁工厂,建立联营机械厂,成为长春市第二大私营企业,仅次于益发合。胡占波任厂长,丛占林任副厂长。这时,长春市工商联成立,胡占波为工商联主委,丛占林为委员。成立长春市政协时,胡占波是副主席,丛占林是常委。联营机械厂主要的产品是利用废铁片作原料,生产暖气片,既解决了原料不足,又为恢复建设贡献了力量,受到省市领导好评。

  1952年春,联营机械厂遭到“五反”运动的冲击。胡占波、丛占林都被列为大奸商,而被监管胡占波自缢身亡,丛占林被放回,令其继续经营,当时的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就在这时,第一汽车厂建厂之初急需400mm煤气闸门,打压400Kg,如不解决,影响汽车生产。丛占林根据省市领导的要求,经过了3个多月的奋斗,试制成功,苏联专家也感到惊讶。对此,丛占林视为一生最大的光荣。

  1956年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胡占波曾给他在帐面上存款1800元,他表示不要了,作为合营献礼。最后依政府规定,资方及其代理人帐面存款一律作股,1800元存款作了股。过去他是资方代理人,无资本,这次合营,他却成了股东,安上了尾巴,他将此视为自己一生的憾事。合营后,丛占林被安排为长春市动力机械公司副经理。1958年被调至由市动力机械厂分出的水泵厂任副厂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家被抄,孩子患病未能及时治疗,落下了残疾。最后定为有“严重历史问题”,他拒绝签字。“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丛占林仍任水泵厂副厂长,颇有建树。1987年离开了工作岗位。根据长春市公安局出具的从事地下工作的证实材料,他的工龄从1948年3月算起,享受离休待些工作。遇,同时国家安全局把他列为国家情侦人员。

  离休后,使他有时间去办两件久久压在心头的事。第一件是为长春市有影响的老工商业者王金堂平反昭雪。王金堂是义大铁工厂创办人,联营机械厂大股东。丛占林认为,共产党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不能让一个80多岁的老人含着冤屈离开人世,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党的威信和团结更多的人。于是,他挺身而出,多方呼吁,获得时任长春市工商联主委郜长春的大力支持。市法院在市工商联协助下,反复调查核实,最后经省法院核准,1988年3月由市法院刑事厅厅长代表市法院到王金堂家宣判无罪,赔礼道歉,并给1000元补助费,恢复公职,享受劳保。第二件事是追述已故胡占波的事迹。胡占波自缢身亡时,年仅44岁。丛占林认为胡占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社会的贡献及其奉献精神不能泯灭。他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胡占波的事迹提供给市工商联。经过查核,写成《长春市第一任工商联主委》一文,在市政协《文史资料》1988年第5期发表,以示纪念。丛占林上述行动,在长春市原工商业者中传为美谈。

  1996年丛占林病故,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