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培业,原通化市工商联主任委员,吉林省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威海人,1918年9月12日生。家住在离市区15华里的长峰村,世代务农,1930年始入本村小学读书。1933年,初小毕业,无力继续求学。适逢他有一位在青岛开砖厂的同族祖父回威海探亲,就把他带到了青岛,介绍到崇实铁工厂学徒。4年学徒,倍尝艰辛,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学到了一手好技术。1937年满徒,成为崇实铁工厂的正式工人。同年回原籍结婚,翌年渡海去大连谋生。
清末以来,关内冀鲁等省的人多有来东北谋生并经商者。河北人出山海关,山东人则泛海至辽东,在商界颇有影响,称为“山东帮”。1939年,他经友人介绍,到大连汽船会社日轮山西丸当车床工。1942年至1943年间,又先后在大连的日清油坊、大连机械厂、滕元铁工厂和沈阳铁西大和工作所、铁西麻袋厂当车床工。1944年,经同乡介绍来到吉林省通化,在通化市西关永兴铁工厂当车床工。同年,他又转到通化满洲自动车修理工厂充当修理工。当时通化是伪满通化省省会。地处半山区交通枢纽,煤铁矿及山林资源丰富,许多山东同乡在此经商。他把妻子从威海接到通化,从此便在通化定居下来。
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东北民主联军在通化成立了第一汽车大队。汽车运输对解放战争甚为重要,而汽车方面的技术人员又非常缺乏。他参加了汽车大队,很快就被提拔为大队长。率领100多辆汽车,参加过攻打五道江、辑安县(今集安市)等战役。
1946年,因家庭牵累,他离开汽车队,在永兴铁工厂当了几个月工人。1947年,他曾一度与几位山东同乡合资开过一个三泰铁工厂,任经理。1948年,通化市成立工商联合会,他当选为执行委员。不久,三泰铁工厂兑出。1949年,他又和同乡合资在通化市中心创办大合铁工厂。工厂规模不大,只有十几名工人,因为他本人精通生产技术,又善于经营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工厂效益较好,这更提高了他的声望。当时,解放战争尚未取得最后胜利,一些大商户顾虑重重。他的资本不多,顾虑也就小些,他在革命队伍里呆过一段,对共产党有所认识,积极进步,向党和政府靠拢,加上他为人耿直忠厚,办事公允,素受群众拥护。他很快就成为通化市工商界的头面人物。同年,他当选为通化市工商联常务委员和铁工业同业工会主任委员。他领导全市私营铁工厂在为支援解放战争生产军需物资方面做出了贡献,受到了政府表扬,被特邀为市人民代表。
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在完成税收、认购公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捐献飞机大炮等方面,起到了带头作用,推动了全市工商界工作的开展。1952年,他当选为通化市工商联主任委员、辽东省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并做为辽东省代表出席了全国工商联筹备代表会议。同年,在通化市工商界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即“五反”运动。他在运动中积极带头,检查彻底,起到推动作用。“五反”运动后,许多工商业者态度消极,他则发挥了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改善了劳资关系,克服了困难,使大合铁工厂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工厂制造的扎棉机销往关内外十几个省份。1953年,他当选为通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通化市人民委员会委员。翌年,当选为辽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3年,吉林省成立了工商联筹备委员会。1954年,通化市划入吉林省,通化市工商联亦相应的划入吉林省。1955年5月,他被补选为吉林省工商联筹备委员会委员。同年6月,吉林省工商联成立,他当选为吉林省工商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1955下半年,对私营企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逐步形成。他率先垂范,大合铁工厂带头实现了公私合营,为1956年初的全行业公私合营提供了经验。通化市铁工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以大合为中心,八家铁工厂合并,取名为“通化市公私合营建华机械厂”,他担任厂长。他创造了畜力井上水车,做为先进事迹,登载于《吉林日报》。同年,他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成为吉林省民建早期主要成员之一。翌年,成立了民建通化市支部委员会,他当选为主任。1958年,建华机械厂与地方国营通福铁工厂合并,划归国营通化钢铁厂机械厂。他被提升为通化市工业局副局长,兼任通化钢铁厂机械厂厂长。
他先后被推选为吉林省第一届、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吉林省政协第一届、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959年,他当选为吉林省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被推选为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他先后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一届、第二届执行委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批判。1971年全家下放到扶余县;1976年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返回长春。
1977年12月,他出席了中共吉林省委统战部召集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会议决定着手恢复吉林省民主党派、工商联活动。他仍担任省工商联驻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后辞去了省工商联秘书长的兼职。
1980年和1984年,在吉林省民建一大、二大和工商联三大、四大会议上,他连续当选为民建省委和省工商联的驻会副主任委员。连续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四届、第五届执行委员;连续当选为省政协第四届、第五届常务委员兼秘书长。1988年,他连续当选为省工商联第五届驻会副主任委员。在此期间,他遵循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制定的“尽心竭力为四化,坚定不移跟党走”的行动纲领,团结骨干力量,不顾年高体弱,继续为民建和工商联的事业努力拼搏。